发布日期:2010-11-27 15:38:22
各部门同事: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调查并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全体员工中未办理社保员工和已办理社保有账号的员工名单汇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公司统一社保,遵循个人申请、公司办理原则,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员工原则上均应参与。
2、未办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员工,愿意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的,填写申请表1<办理(补交)社会保险申请表>,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份,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办理医保等用)。
3、已由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且愿意将社保转入公司账户统一续交社保费用的员工,填写申请表2<续办社会保险申请表>,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账号、社保归属地(主要指在哪个区、市、省养老局办理的社保手续)、交费情况填写清楚,并尽快将原来未续交的费用尽快缴清。
4、从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参考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由公司统一补交或交纳社保,员工原则上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社会保险。
5、以上资料均应于2010年12月03日之前交至行政人事部唐平艳。
中诺电气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201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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